一直以来,我对于“广告”这两个字,以及整个广告行业,都处于一种错误的理解。
广告嘛,广而告之,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个事物、或传达某个信息;而广告创作本身,就是各种乱七八糟的艺术形式结合,需要一个创作者动用全方面的知识,将这些乱七八糟凑成一个创意,一个广告便诞生了。
一直认为,艺术这个东西,说不清道不明,艺术创作更是如此。
作家、画家,或者导演、编剧,都是教不出来的,要靠自己去体验生活,然后感悟艺术形式,自主摸索创作手法,只有自己帮自己打开任督二脉,才能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武林高手。
广告创作者亦是如此。
广告作为一门综合艺术,是思维创意和文字、影像碰撞的艺术,是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。要求对信息进行快速地压缩和整合,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,完成无限地传达,且还要精准、有效。
这就要求创作者一定要有广泛的学识和深厚的艺术修养,只有知道的多,信息来源才会广,创作起来也就游刃有余了。
我一直认为自己乱七八糟的知道得挺多,虽然欠缺梳理和调教,但写起创意来的时候,一定是文思泉涌,对一切信手拈来,指定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完成一篇方案。
如此,我就秉持着这些个信念,以一种无所畏惧地姿态闯进了广告界。而仅仅过了半个月,便被现实无情地鞭打,折了奔驰地四肢,信念随即垮台,人也形神俱灭。
原来广告创作根本不是这么简单,一个广告的诞生,也需要经历一道道程序,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。
首先乱七八糟的想法就行不通,要先把乱七八糟整合成系统的创意,然后通过文字阐述你的创意,同时用照片和文字辅佐阐述,让创意具象化;而最重要的一点的是,你不是为你自己创作,而是为客户创作。要时刻想着客户想要什么,怎么做才能达到客户的要求,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终极信仰。
半个月以来,跌跌撞撞,明白了每一种艺术创作都有其独特的奥秘,有其与众不同的规范和创作界限。再也不能随便定义一个行业,更不能用业余去挑战专业,否则,只会显得浅薄和无知。
自白至此,千言万语,汇成一句话:永不言弃,继续努力。